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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多年未住别墅成剧组拍摄地(女子住了两年的房间)

加拿大2801-22阅读:395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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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未住别墅成电视剧拍摄地,剧组是无辜的!那是谁的锅?

1、女子多年未住别墅竟成两剧组拍摄地,多种物品损坏都说这电视剧的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2、而剧组还未了解彻底事情,便与物业签订合同进入家中进行拍摄,行为过分。而剧组了解的情况是,该别墅属于开发商的样板房,且剧组为使用该样板房已经向物业缴纳了6万元场地费。

3、原来不止这一家剧组在她的别墅里面拍摄过电视剧,这五年里有很多很多,女子对这件事情感到非常的生气,因为自己购买的别墅自己还没有真正居住过呢,反而却便宜了剧组和这个物业。

别墅被侵占拍剧房主索赔300万,物业应该如何赔偿?

我认为在剧组所说确定不知道有业主的情况下,我认为此次赔偿应该由物业承担主要责任,其余电视剧出品方,剧组要赔偿别墅内物件损失,相关维修费用也是一大笔开销。

因此,赔完了租金,物业应该根据房子的损坏程度进行赔偿。0对林女士应该有一些额外的精神赔偿。

根据侵权行为法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占罪判刑之后,仍然应承担相应的返还侵占财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是赔礼道歉;三是赔偿损失,目前预估为300万,包括财产损失和侵犯隐私权。2020年7月21日上午,记者联系上林女士(化名)的代理律师王勤保了解情况,他说,目前该案件已经在3月开庭,7月庭前会议,现进行到证据交换阶段。

女子的豪华别墅成了剧组拍摄地!没住过的房子算不算“私密空间”?_百度...

二审关键在于进入这栋业主没有居住过的别墅,算不算侵犯隐私,业主认为侵犯了隐私,而一审法官和被告认为没有侵犯隐私。

不能服众,因为法院判决剧组不构成侵犯隐私罪,但女子的别墅是属于私人财产。详细信息杭州林女士5年前在老家买了一栋超级豪华的别墅,后来一直没回去住过。

被告律师称未居住不具有隐私权,实际上只是想逃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得到房屋主人的同意,私自进入就算是违法,更何况是在里面拍戏。不过剧组也很冤枉,毕竟自己都把钱给物业了。

可想而知,不经过他人同意就私自使用他人物品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利。而且这场拍摄是在林女士别墅中,已经造成了侵犯他人隐私的罪名。对于物业剧组侵犯的房主的隐私权和财产权,房主诉求电视剧下架或者删除别墅中的内容。

针对这一情况,林女士便选择进行了民事诉讼,目前正在审理之中。选择拒绝的出品方和播放平台在林女士别墅当中拍摄过电视剧的一共有两个剧组,分别是《我和我的儿女们》、《大约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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